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025-2026年电客车车辆架修项目02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电客车2019年投入运营,为满足车辆安全运营,需对运营电客车牵引电机、车辆轴箱轴承、受电弓进行专业化的检测、维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025-2026年电客车车辆架修牵引电机维修项目;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025-2026年电客车车辆架修受电弓维修项目;
03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025-2026年电客车车辆架修轴箱轴承维修项目。
2.4招标范围: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7列电客车432台牵引电机进行专业化的维修,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7列电客车54台受电弓进行专业化的维修,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03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城郊线27列电客车1296个轴箱轴承进行专业化的维修,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
2.6 质保期:
01标段:自牵引电机装车之日起至运行满2年。
02标段:自受电弓装车之日起至运行满2年。
03标段:自轴箱轴承装车之日起至运行满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适用于01标段】
01标段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电机维修项目业绩。
注: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2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适用于02标段】
02标段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受电弓维修业绩。
注: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2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适用于03标段】
03标段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FAG轴承维修或销售业绩。
3.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舍弗勒业务授权。【适用于03标段】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8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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