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江街鹤园路建设工程监理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302-440118-04-01-606561
2.1.2 招标项目名称:增江街鹤园路建设工程监理
2.1.3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增江街鹤园路
2.1.4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增江街鹤园路,起点接经三路,由西向东,东至现状象山路,全长约968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局部限速30km/h, 道路红线宽度为28m, 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和电力管沟等工程。
2.1.5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概算投资额7526.2352.04万元,其中,建安费5052.52358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等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监理业务实际开始日期以委托人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有效期限至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实物移交完成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离场,但监理人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验收、移交、结算工作无具体时间期限,直至全部完成为止。
2.2.4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035758.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单孔跨径100米以上桥梁□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 □各类地铁轻轨工程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网址http://112.94.68.79:8088/entHome/index)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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