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4〕6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中铁轨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中铁轨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2.2项目编号:HSZTCG2025002 2.3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2.4建设规模: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起于黄山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终至黄山风景区东大门,沿线串联多处5A、4A级景区,有效衔接高铁-景区-索道。线路起自黄山北站,出站后线路向东北方向前行,分别在西溪南古村落、潜口(5A)景区,呈坎景区(5A)、富溪乡设西溪南站、潜口站、呈坎站、富溪站,继续向北至黄山南大门(5A)汤口镇设汤口站,于翡翠谷景区(4A)山岔村设翡翠谷站,终至谭家桥站,与黄山东大门服务中心、云谷索道站无缝衔接。线路全长43.620km,桥梁长27.956km,车站长0.897km,隧道长14.767km,共有17座,隧道占比33.85%。共设车站8座,均为地上车站,最大站间距12.476km,位于呈坎至富溪之间;最小站间距3.008km,位于西溪南站至潜口站之间;平均站间距6.144km。全线设黄山北站车辆段1座;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黄山北车辆基地内,与综合楼合建。出入段线1.196km,其中出段线0.616km,入段线0.580km。受预留杭临绩黄铁路和车辆出入段线疏解影响,黄山旅游T1线二期工程右线与出入段线并行0.406km段落需同步实施基础工程,包含并行段16个承台及桩基结构,并预埋1.5m墩身。 2.5服务期限:各监测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取得初始值,施工开始后按要求的频率进行监测,当土建工程(含缓建工程)施工结束,施工影响安全的因素消除,监测对象变形趋于稳定后,可向招标人提交停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相应的监测工作。 2.6质量要求:工程监测质量必须满足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条款、《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JGJ 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62/T25-3111-201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 50308-2017)、《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等标准及相关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如上述规范有更新的按最新版本实施;上述规范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既有隧道监测、基坑监测、施工期高陡边坡监测、地下区间(隧道暗洞)监测、车站桥梁线型监测、工后沉降监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监测范围。投标人中标后,若本项目的涉铁(或涉高速)工程需要由铁路部门(或高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所涉及费用按比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8包件划分:1个 2.9招标控制价:955万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服务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 单个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第三方监测业绩。 注: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甲方主管部门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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