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备[2023]H0702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仙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38419.47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教学楼、文体楼、图书馆综合楼、实训楼、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43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多功能楼、培训楼、食堂、学员宿舍楼、学生 宿舍楼、风雨操场、地下室、连廊、门卫等配套设施。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竣工结算造价初步审核、工程档案归档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925亿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48.1818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要求(要求、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或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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